少女被控强奸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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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新华社南京今日上午专电一名16岁少女因涉嫌强奸罪27日在南京被提起公诉,被捕时她大喊办案人员搞错了,理由是:“我是女的,怎么可能强奸别人呢?” 这个名叫小花的少女家住下关区,从初二起就辍学在家,和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打得火热。2003年9月,她结识了附近一所中学的初二女生小雨,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同年10月5日下午,小花带小雨去朋友小林(男)家玩,三人一起吃了晚饭后又去跳舞到深夜。在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