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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控强奸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新华社南京今日上午专电一名16岁少女因涉嫌强奸罪27日在南京被提起公诉,被捕时她大喊办案人员搞错了,理由是:“我是女的,怎么可能强奸别人呢?”

  这个名叫小花的少女家住下关区,从初二起就辍学在家,和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打得火热。2003年9月,她结识了附近一所中学的初二女生小雨,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同年10月5日下午,小花带小雨去朋友小林(男)家玩,三人一起吃了晚饭后又去跳舞到深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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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的路上,小林告诉小花,说小雨长得不错,想和她“玩玩”(指与之发生性关系),让小花帮忙做小雨的工作。向来“特别讲义气”的小花当即满口答应。到了小林家后,小花刚一开口就遭到了小雨的断然拒绝。小花觉得很没面子,上前打了她一个耳光,并喊来小林让他“给她点颜色看看”。在小林强暴小雨的过程中,小花一直按住小雨的手脚使其动弹不得,有关部门因此认定小花也是这起强奸案的共犯。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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