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谈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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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16: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维护记者采访权 尊重群众知情权——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谈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 新华社记者田雨、李亚杰 浙江省最近严肃查处了阻挠采访并聚众殴打新华社记者的临海“1·14”恶性事件的主
这位负责人说,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以各种名目阻挠新闻记者正当采访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多次出现殴打记者的恶性事件。对此,中国记协极为关注,并多次发表声明谈话,呼吁和要求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及时采访和报道各地各类新闻,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宪法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职责和社会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条例要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积极支持舆论监督,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新闻媒体反映的群众呼声和意见,求真务实,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这位负责人强调,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报道权、监督权是党和国家赋予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各地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视和支持,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自觉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新闻战线正在广泛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三贴近”,弘扬主旋律,加强舆论监督,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中国记协是党领导的全国新闻界的人民团体,中国记协维权委有责任、有义务一如既往地同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在党的领导下与社会各界一道努力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