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原则同意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18: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8日电 根据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参加会谈的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 主席声明说,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组,为会谈做准备。工作组的职能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各方表示将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并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各方表示愿和平共存,并同意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及其他关切。 相关专题:第二轮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