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推行“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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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17:00 浙江日报 | |||||||||
本报江山2月28日电(记者沈宇翔) 今天,省政府在江山市召开全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现场经验交流会,就全面推进这项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专门致信会议全体代表,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副省长陈加元到会讲话。 吕祖善在信中指出,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集中供养工作在半年时间内就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实践证明,省政府作出的这项决策是及时的、正确的,城乡广大群众是
会议指出,今年是我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也是实现到2005年全省集中供养率达到80%左右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党委、政府主导推动,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集中供养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多方参与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集中供养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会上,衢州和江山、慈溪、苍南、仙居等市、县(市)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和经验。 新闻链接到去年底,全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49.5%和68.8%,都比上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