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造“平安山东” 每个乡镇都建司法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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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18:06 齐鲁晚报 | |||||||||
济南2月28日讯 (记者董震 实习生张潇扬) 昨天,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营造“平安山东”法治环境,并部署了建设过程中相应的任务和措施,其中的重要一项便是半年内全省每个乡镇都建起司法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在会上强调,司法行政机关首先要大力加强监狱劳教工作。依法履行好国家赋予的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职能,为建设“平安山东”提供
司法机关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建设“平安山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高新亭指出,各级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应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做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发挥法律手段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社区矫正,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 会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半年内全省每个乡镇都建起司法所,进一步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