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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跨地区抢劫强奸多名“的姐”被判20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20:02 新华网

  今年36岁的河北农民黄永明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跨地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多名“的姐”。笔者昨天获悉,这名一度闹得人心惶惶的恶徒被怀柔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9月间,黄永明在本市怀柔区、顺义区、密云县、昌平区、平谷区等地专门骗租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以去买树苗为名让女事主开车到偏僻地点,随后实施抢劫。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共抢劫了17起。抢得的财物主要有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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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及金银首饰等。之后,他将手机及金银首饰以低价卖出,供他挥霍。抢劫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6000余元。在抢劫过程中,黄永明还将四名“的姐”强奸,一名“的姐”强制猥亵。2003年9月9日,黄永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黄永明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最后,法院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永明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永明的违法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人。黄永明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通讯员赵成杰赵守红):(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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