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学理论基本问题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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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21: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9日电据新华网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6次法制讲座,听取《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在主持讲座时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十分重要,有助于更好地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这次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信春鹰。她以《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为题,讲授了5方面内容:法的概念与特征;法的作用;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规范和立法技术。 信春鹰说,法学理论是对法的原理、原则、价值、范畴和规律等法的基本问题的理性思考,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走向起着重要作用。正确的法学理论可以引导法律制度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错误的法学理论则可能把国家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引向歧途。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并听取了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