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酝酿国企经营者年薪制 可拿职工工资20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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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02:56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邵彩红) 记者从28日召开的甘肃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目前正紧张酝酿《甘肃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今年将在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推行经营者年薪制,企业经营者在经营期内没有出现亏损和其它意外,全额年薪将是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据了解,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本企业职工年
经营者年薪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资产回报或税后利润中列支,其中基本年薪的80%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垫支,其余20%在指标考核完成后予以支付,绩效年薪的30%—40%转为风险抵押金,经营期满经审计考核后发给本人。 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三项指标;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经济考核指标的经济者,将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解聘;擅自增加收入或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予以纠正外,还要给予扣减年薪的处罚。享受年薪制的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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