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陕记者韩宏通讯员杨俊东报道
本报西安2月29日专电被列入中国旅游最知名品牌之一并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关注的西安仿古入城式最近引发侵权官司,作者郭清安近日将两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已正式立案。
西安仿古入城式曾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被誉为“中华迎宾第一式”。郭清安是西安市环建委火车站广场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工程师。他告诉记者,在西安南门吊桥工程
复原建设中,他大量翻阅了古代战争及城墙沿革方面的史籍和资料,研究古代高贵豪华的迎宾礼仪,最后形成了具有浓郁盛唐风韵的“仿古迎宾入城仪式”。该仪式从1992年起开始在西安南门试演,1995年形成剧本和节目流程,还为此编配了音乐,设计了道具。该仪式从花盘、灯笼、仪仗到仕女、士兵、迎宾大臣的服装,从场景布置到锣鼓队与乐器的搭配融合,都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郭清安说,就在这一年的西安古文化艺术节期间,由他编导的“仿古入城式”获得省、市领导和参会宾客的一致好评。后来,来西安的40多个国家的政要和60多个历史名城的市长专门领略了那壮观的入城式。
郭清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6条、第4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和演出单位)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但仿古入城式在西安演出十多年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他支付过报酬。从2002年起,西安环城建设旅游开发总公司、西安永宁迎宾礼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南门仿古迎宾入城式投入商业演出。郭清安说他曾委托有关方面进行调解,但始终没有结果。他不得不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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