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上限“一刀切”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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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2:48 扬子晚报 | |||||||||
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日前面世。“意见”提到商业银行应将每笔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如此算来以贷款人月收入1万元计,则月还贷不能超5千元(详见本报昨日A5版)。南京市民孙小姐获悉后很是疑惑———“我月收入3000元,每月还房贷1800元,剩下1200元省吃俭用,在南京过得可以了,现在为什么规定每月只能还1500元,早点还清不好吗?”银行人士也“尴尬”:假设客户月收入10万元,他每月想还六七
我省某银行消费信贷科科长介绍,此前,监管机构从未如此明确地对贷款人的月支出与收入比做具体规定;都是各行根据各自风险控制体系,对贷款人收入提出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发现了难题———贷款人月收入究竟是多少,隐形负债是多少,在目前个人征信系统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根本无法100%了解。因此,各家银行虽然对贷款人贷款、收入有规定比例,真正操作却是“不唯比例”。 “首先,贷款人有理性,他不可能一个月收入3000元,每月还贷6000元。”该科长介绍,“这样结果是,如果他没其他资金来源,最后只能是还不起贷,房子被银行没收拍卖。”他解释,其实,目前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还款率是最低的,关键在于他们放贷没有“只唯比例”,而是综合考虑了贷款人的动机、职业、学历、再就业能力等,并让其知晓不按时还贷的严重后果。 他认为,如果银监会最后真的下达“50%”的“硬杠杠”,“有些客户只好自己找单位盖公章,把收入写高点了。”在目前没多少投资渠道或理财品种的收益多于房贷利率的情况下,不少借款人宁愿少消费、多还贷;而从市场角度讲,银行不愿得罪客户,也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样,“50%”表面合规了,但其实是“名存实亡”。 另有银行人士认为,“50%”只是银监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最后确定与否,还要看公众意见征集情况如何。再者,银监会之所以会“史无前例”地对贷款人支出、收入做明确规定,初衷还是要防范金融风险、倡导合理消费,因此,最后结果应不可能是片面“一刀切”。马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