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披露我国2004年禁毒的主要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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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6: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赵磊)2004年中国各级禁毒部门将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全力遏制毒品来源,积极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行动”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建立对吸毒人员的监测体系,进一步深化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大力推动国际合作等措施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在1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介绍了中
罗锋说,2月1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总结了2003年全国禁毒工作,分析了当前毒品形势,审议通过了《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和2004年禁毒工作要点。 据介绍,中国警方2004年将采取的重点禁毒措施包括:堵截“金三角”毒品入境;在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组织开展“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贩毒集团和地下毒品加工厂;建立对吸毒人员的监测体系,对各类吸毒人群进行调查、检测和评估;积极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行动”,开展多元化戒毒康复模式,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等。此外,中国还将大力推动禁毒国际合作向积极、务实方向发展。继续促进《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中、老、缅、泰、印五国合作机制和中亚区域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禁毒国际合作机制的发展;紧密结合反恐、艾滋病防治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解决“金三角”地区和“金新月”地区毒品问题,继续帮助缅甸、老挝开展农作物替代发展,逐步减少“金三角”毒品对中国的危害;继续加强与菲律宾、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欧美有关国家在情报和办案领域的禁毒双边合作,联手打击跨国贩毒犯罪活动。 相关专题:国际禁毒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