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有了“文职雇员” 从事话务、文印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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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6:4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3月1日电(记者杨金志、刘丹)128名“文职雇员”1日来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开始10天的岗前培训。10天后,这些不属于公安队伍、不穿警服的文职雇员将进入分局机关,从事话务、文印、打字、驾驶等方面的工作。而在以前,这些工作都是由穿制服的警察完成的。 面向全社会招聘文职雇员从事非执法类工作,是上海市在人事制度改革上的重大举措
2003年12月27日,浦东分局面向全市招聘150名文职雇员。这是上海公安机关首次大规模、正式招聘文职雇员。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布后,竟然引来2500名报名者。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目前有128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岗前培训。 浦东公安分局,今年将一共招收370名文职雇员。随着他们的到来,原来做话务、文印、打字等工作的警察,绝大多数都将腾出岗位,充实到执法第一线去。分局局长田卫华说:“在编制不可能有大的增长情况下,通过用文职雇员置换非执法类岗位的民警,把警力充实到急需的执法岗位,会有效缓解基层警力紧缺的矛盾。” 早在几年之前,上海市公安机关已经出现“文职雇员”的雏形。2001年2月,上海市局“110报警服务台”通过保安公司,面向社会陆续招收80名接线员。目前,上海市110的接线员没有一名警察,全都是“特殊保安”。在浦东分局,自2002年起也陆续招聘33名招聘“特殊保安”,从事机房话务、指纹比对等方面的工作。这些“特殊保安”,实际上就是文职雇员。 与一般公司的雇员不同,文职雇员除了要与公安机关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还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一位警方人士告诉新华社记者:“保密协议一经签定,文职雇员的行为自然有法律约束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