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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取得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22: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进一步规范。

  据悉,去年9月,广电总局17号令公布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不少播出机构严格执行17号令,主动撤换了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过去超量播放广告、电视剧中间随意插播广告、就餐时间播放妇女卫生巾和治疗脚气、痔疮等容易引起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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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等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据有关部门2个多月来对全国194个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共934套电视节目的监看和广告播放抽样调查显示,91.3%的上星频道和87%的地面频道全天广告总量控制在20%的规定以内,91.3%的上星频道和地面频道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内商业广告总量符合15%的要求,所有上星频道均未在黄金时段内中断影视剧剧情插播商业广告,在其他时段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次数和时长也基本符合要求。

  为确保17号令贯彻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截至2月底,全国已纠各类违规问题百余起,群众有关广告播放的投诉量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广电总局日前的一次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以执行17号令为契机,及时调整节目的编排,着力打造品牌栏目和品牌频道,积极改进广告经营理念和策略。许多企业和广告主反映,由于节目质量的改善,收视率稳定提高,广告的段位比较准确,价格比较透明。

  针对在17号令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少数地市级以下的播出机构自律性较差、一些转播机构在转播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字幕广告等主要问题,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不纵容、不护短,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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