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擅改字据者被判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2:50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1日讯(记者 董震 实习生 张潇扬 通讯员 丁业群 李丽)“1”字头上加一横,“1600”变成了“7600”,结果司法鉴定辨明了真假。今天,更改字据的张某被章丘法院判决败诉。 据介绍,章丘市的孙先生曾经借给张某8000元,后来张某还了他1600元,尚有6400元未还。去年10月,孙先生向张某要钱时,张某说他只欠孙先生400元。孙先生对张某的赖账行
孙先生一怒将张某告上法庭,并请求对收条进行司法鉴定。经章丘法院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收据确系张某改写。法院于是作出判决,张某足额偿还欠孙先生的钱。 本报济南3月1日讯(记者 董震 实习生 张潇扬 通讯员 李明君)债主拿着更改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平阴法院的法官识破了他在借条上做的改动,遂于昨天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01年1月30日,姬某因生活所需,向刘某借款5000元。当时姬某给刘某出具了一张借据,言明借款期限为1年。后刘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而到外面躲避,直到今年2月5日才回家。刘某到姬家催要欠款时,姬某称要等到3月底才能还钱。刘某不同意,二人发生了纠纷。刘某将姬某诉上法庭。 在起诉时,刘某得知借款期满没有催要,到起诉时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于是情急之下将姬某所写借条的时间由“2001年1月30日”改为“2001年2月30日”。在庭审中,姬某对借款时间予以否认,而刘某坚持说是姬某自己立下的欠据。法官问刘某:“2月有30天的吗?”法官这一问把刘某问愣了,于是承认自己涂改了欠据。法庭认为刘某没能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遂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