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生存权太婆告赢老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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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4:4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金法记者黄旭阳)“有800余元退休金的老头对我不闻不问,我现在根本活不下去了……”一对老夫妻相濡以沫几十年,末了七旬太婆却要向老伴索要生存权。昨(1)日,金牛法院审理成都首例生存权案,判决大爷每月给太婆扶养费200元。 77岁的黄太婆和77岁的张大爷家住火车北站,两人相濡以沫几十年后,却感情渐淡,同住一室分居几年后,太婆状告太爷,要求离婚,并索要扶养费。昨日,张大爷在法庭上叫
考虑到双方年龄关系,法院判决不许离婚。但黄婆婆要求给付扶养费却让法官为难。主审法官称,夫妻间有扶养义务,但以何种方式、该到何种程度,在现阶段婚姻法中尚无明确规定。最后法院判决,由于黄无经济来源,还有多种疾病,同时一个人的生存权是首要权利,为此判决张大爷每月支付扶养费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