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小饭桌”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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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6:1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3月1日讯 济南市“错时上下班”制度的实行,引爆了为中小学生设立的“小饭桌”。为了加强对“小饭桌”的管理,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卫生,济南市卫生监督部门今天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小饭桌”基本卫生要求,并将于明天开始施行。 根据该规定,在济南市开办“小饭桌”,必须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为保证
张佩渠 孙艳 魏然 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