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中打死同监人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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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6:44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哈尔滨3月1日电因犯罪被羁押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在看守所中将一同监人犯殴打致死。日前,被告人张建彬、王长贺、董立海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张建彬(23岁)、王长贺(23岁)、董立海(21岁)等人因涉嫌犯罪先后被羁押于黑龙江省尚志市第二看守所六号监舍,张建彬为铺头。
2003年4月22日,被害人宋安福(男,35岁)因涉嫌强奸犯罪被羁押到六号监舍。张建彬认为宋不懂规矩,对宋拳打脚踢,后又指使王长贺、董立海对宋进行殴打。4月23日,因宋在监内吵闹,张建彬指使谭洪才、宫殿军将戴脚镣的宋安福倒挂在窗户上,并指使他人殴打。4月23日至29日,张连续数次指使同监人殴打宋,29日中午,张又指使王长贺、董立海等人往宋嘴里灌盐水。宋因被连续殴打、体罚,于当日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建彬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长贺、董立海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决定判处张建彬、王长贺、董立海死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