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搭车收费办事拖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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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8:49 浙江日报 | |||||||||
记者苏靖通讯员沈雁 2004-3-2 本报杭州3月1日讯(记者苏靖通讯员沈雁)这段时间到省工商局申报年检的企业不用再缴纳年检公告费了。类似的市场登记费、市场开业公告费、广告年检公告费等,省工商局从今天起将禁止收取。笔者从今天省工商局举行的实务公示会上获悉,全省各地工商办事“窗口”将按效能革新的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浙江省工商政务网)、电话
规范收费、治理“搭车收费”成了工商效能建设的切入口。笔者发现,举措中的大部分内容都和收费有关,除了上述费用禁收外,还明确严禁任何工商“窗口”收取任何公告费、服务费、会员费,或为其他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工商行政性规费项目和标准一律要上墙公示,并与下属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经政府许可设立的便民服务窗口的收费行为严格分离。据了解,这些费用大部分是代为收取的。针对“办事拖拉”,工商部门采取一审一核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务公示制、告知承诺制、过错追究制等规范“窗口”行为,改进服务质量。 据悉,该局“效能革新”还包括另外三项费用的减免: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变更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至50元;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收工商行政性收费。省工商局近日已在浙江都市网、浙江省工商政务网开展了“网上诚征意见”活动,今天还将向党委、政府及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发出1000余封征求意见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