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文物保护加道防火墙 让无资质单位走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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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9:08 胶东在线 | |||||||||
修缮不“善”让人忧 “我省作为一个文物大省,实行资质管理对于文物保护十分重要。过去任何建筑工程单位都可以承揽文物工程,对文物保护带来了隐患,对此有关领导和文物专家们十分担忧!”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由少平说。他认为,行医要有行医资格,真大夫治病,野大夫致病,文物工程也是如此,如果把一项文物工程交到“庸医”手里,其后果不堪设想。
不久前,国内某地为保护已发掘多年的马骨骼,让一位化工工程师用化学药品为其防腐,结果导致骨骼有所损伤,幸亏省里文物专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才让这件珍贵文物“幸免于难”。由此可见文物保护的专业性、严密性。 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副所长李铭说:“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原因,有些文物不得不拆除,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因修缮不‘善’,有些历尽百年、千年的文物毁于工程中,让人十分痛心!” 无资质不能承揽文物工程 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处有关专家认为,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开展文物维修工程必须要慎重。只有具有一定文物保护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队伍,才能在文物工程中尽可能地保留文物的独特历史、人文信息,使文物得到妥善保护。而如果将文物工程交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后果可想而知。因此,有关文物专家呼吁,文物工程让一般建筑单位走开。 据介绍,此次资质评审十分严格,要求申请单位有取得文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有从事文保工程所需要的技术设备等。 由少平表示,实施资质制度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任重大,必须杜绝无资质单位从事文保工程。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未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而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行证”不是万能的 2月23日,记者来到正在修缮中的济南市长春观后阁楼。“先有长春观,后有济南府”,由此可见其重要地位。该工程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施工。 在维修现场记者看到,施工人员正小心翼翼地清除旧瓦上的灰迹,有的则仔细剥掉木地板的腐朽部分。说到古建修复,已有42年修复古建经验的公司工程师朱本成如数家珍:修复一根立柱,在木柱外要裹三层灰,这三层灰也叫“万年灰”,第一层是防腐的护板灰,第二层是吸潮的麦穰灰,第三层是隔潮的青灰,然后刷上多遍桐油;一片瓦里也大有讲究,陶土瓦易碎,而黄泥瓦有韧性…… 有关专家指出,资质制度不是万能的,不是终身制。一旦工程质量有欠缺,在下次资质评审中就会被“砍”掉。 给文物保护加道防火墙 2002年12月,在广东发生的“潮汕民居‘变脸’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时,在旅游热的催生下,那里的有关部门想把一些潮汕古民居修缮后辟为旅游点,但在修的过程中随意改变古建筑的原状,乱填乱补,毫不顾及文物保护的专业性,结果文物受损严重。据了解,近年来因修补、修缮文物工程而让文物受损的例子很多,有的因“豆腐渣”工程造成珍贵文物失窃,有的在修复中给文物造成重大损失。这些现象引起国家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国家文物局首次进行了文保工程方面的资质评审,我省的山东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山东省文物工程公司、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等7家单位分别获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这意味着,今后我省文物保护工程只有这7家单位才能够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有关专家认为,在文物保护越来越受关注之时,该项资质的实施又给文物保护加了一道“防火墙”。(报记者 杨润勤)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