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过去三年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0360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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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2: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赵晓辉 崔清新)中国公安部副部长罗锋2日说,2001年至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0360起,抓获犯罪分子22018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42215人。 罗锋在2日举行的反对拐买妇女、儿童犯罪标志发布会上说,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十分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打击拐买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律、法规的修订、
1997年,中国实施的新《刑法》对《刑法》中拐卖人口罪的有关规定做出了重要补充和修订,为保护妇女、儿童免遭拐买或迫使从事卖淫及遭受其他形式的迫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1991年至2000年,公安部在全国重点地区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打拐”专项行动。1999年起,公安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反对拐卖、暴力侵害妇女、儿童项目合作”,先后在三个省区建立了被拐妇女、儿童中转、培训及康复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