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昨颁布新规定带来福音 艾滋病人医疗费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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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4:0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杭州消息:从昨日起,浙江省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费用将被纳入基本医保。 《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昨日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规定,浙江省凡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其相关的诊疗费用将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一些艾滋病患者由于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放弃了治疗。将艾滋病患者纳入基本的医疗保险范围,不仅是一项人性化的措施,同时对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泛滥具有积极作用。 办法充分保护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个人隐私,要求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为患者和感染者保密,不得泄露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 近年来,浙江艾滋病感染者和发病人数呈加速增长态势,截至2003年底,全省累计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565例,其中艾滋病病人94例,死亡51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