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老板们 交钱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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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3:0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内长期免费使用音乐作品的卡拉OK歌厅,或许将不能再继续过这样的“好日子”。 3月1日,北京市两家律师事务所受49家中外唱片公司的委托,开始向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卡拉OK歌厅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经营者停止擅自使用中外权利人的作品,并支付赔偿金。律师函中认为,MTV、MV和卡拉OK曲目是一种类似电影的手法创作的视听作品,凝聚了
国际唱片协会北京办事处一位顾问说,如果不走诉讼渠道,索赔的金额就不会太高,根据不同歌厅的情况,不同的歌厅今年要支付的费用约在几千元到10多万元不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的卡拉OK歌厅经营者将最先收到此律师函。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