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案须告知诉讼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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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5: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天帅) 一些律师为争取到案源,在与当事人签合同前故意隐瞒诉讼风险,结果导致当事人费时又赔钱的现象将受到约束。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正式出台律师法律服务便民利民14条措施,要求律师在与委托人签合同时要如实告诉可能遇到的风险。据了解,这些措施将于今年4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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