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人员可考教师资格 申请者要过六道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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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7:1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灵) 市教委昨天公布,从今年起本市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认证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进行一次。今年首次受理申请的时间定为5月17日至23日。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只有取得教师资格者才能被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被正式聘任后,才具有教师的义务和权利。从今年起,教委放松了对申请教师资格的限制,规定社会人员也可申请。据悉,首次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有: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
市、区县两级教委为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但认定范围存在区别。其中,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的资格;各区县教委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的资格。 “启动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后,有利于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张肃建介绍,“此外,本市教师岗位需求缺口有1000人左右,这也是面向社会进行资格认证的重要原因。” 新闻附件 申请者要过六道关 社会人员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六个必备条件。一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二要具备相应的学历;三要通过市教委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四要通过面试和试讲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五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达标;六要体检合格。今年春季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时间定为5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