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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换取“工作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7:16 扬子晚报

  2月21日上午,在省职业介绍中心招聘会现场,记者碰到了南京某专科学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小赵。近4个月以来,小赵在求职过程中多次被用人单位“一次性”拒绝。“一些用人单位基本不给专科生机会”,只得降低他本来就不高的求职要求。在一家电脑公司招聘摊位前,小赵毛遂自荐,提出“不计工资试工3个月,以观实绩”。这令招聘人员大感意外,表示理解他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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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零工资”形式提出“免费试用”的人在职场中并不少见。据省职介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用期间不计工资,经用人单位考验认可后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最近在青岛、沈阳、上海、浙江等地频繁出现,南京作为江苏的人才高地,出现这种情况似乎不可避免。

  记者采访中发现,面对一些求职者提出“零工资”免费试用的要求,部分中小企业还是持欢迎态度的。他们认为,出于求职者自愿提出的降低或者免除薪金的要求,客观上可以为企业节省一部分支出,同时还能考察求职者的诚意并检验其实际工作能力。

  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按劳取酬”不仅天经地义,而且合乎法律,一些企业因此十分反对这种做法。南京一家大型机械企业的招聘负责人表示,“零工资”直接降低了人才的薪酬水平,是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行为,会给就业市场带来严重混乱。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企业表示,不会为了节省工资支出而错过一个好的人才。“企业主要还是看求职者自身的素质和潜力,这是用人的根本问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员工得到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实行“零工资”,具有违反《劳动法》的嫌疑,是对求职者权益的一种侵害。

  然而,为何免费试用的“零工资”就业方式能够出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招聘单位用人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工作经验,随便翻阅一些招聘信息即可发现,许多用人单位除对学历进行限制外,80%以上的招聘单位更要求求职者“有工作经验”,这无疑对应届毕业生形成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毕业生为了把自己“嫁”出去,不得不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工作经验,而之所以提出“零工资”,就是看中企业发展能给他们带来的培训、经验等“发展机会”。一位职场专家指出,从短期看,求职者提出在试用期“零工资”就业,损失了1个月至1年内的工资收入,但从长期看,他们往往因为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或者获得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和履历,从而提升了自身人力资本的层次。

  其实,青年求职者自愿以“零工资”为代价来购买企业的培训,与目前高校和社会提供的培训产品不足,尤其是针对企业、行业层面上的培训产品严重短缺有关。省劳动力市场有关专家认为,当代大学生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应用率不足三成,多数用人单位反映大学生的知识占有率和转化使用率偏低。这些问题的后面,反映出教育与社会需求的错位。有关人士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培训工作,增大培训产品的供给,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一步调动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本报记者杨涌(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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