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5只“船” 狂骗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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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7:55 华商晨报 | |||||||||
本报记者 杨菊凤 晨报葫芦岛讯 一名警察曾经同时与5个女人“结婚”或者谈朋友,还“顺手”骗了他这些女朋友和“妻子”总计约20万元的钱款。 今年2月末,葫芦岛市这名警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精明女中了计中计 2000年8月的一个周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民警朱志刚在举行婚礼。此时,本应快乐幸福的新娘脑海里闪过的却是一幕幕令她难过的场景。 新娘丽美(化名)那年36岁,曾经有过一段痛苦的婚姻。1999年11月,丽美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朱志刚,两人关系很快“升温”并基本确定了下来。只是两人认识两个星期左右,朱志刚就向丽美借款一万元。从那以后,朱志刚就经常向丽美借钱。到2000年5月,朱志刚已经从丽美手中借了4万余元。 其间,一个叫陈红的女人给丽美打来电话,说朱志刚在与丽美认识之前已经与她“结了婚”。在丽美的责问下,朱志刚称自己曾经同陈红处过对象,现在已经黄了。2000年5月,细心的丽美发现朱仍然在同陈红同居,丽美就吃下100片安眠药,后经抢救脱险。 借给朱志刚的4万元钱牢牢地把丽美套住了,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丽美又陆续借给朱志刚37000元钱,让朱志刚做买卖挣钱还她。2000年8月,朱志刚想出了一条“妙计”:“我们结婚吧,结婚我接礼的钱都还你。”就这样,丽美才身披婚纱同朱志刚举行了婚礼,然而朱志刚还是没有还钱。朱志刚同丽美恋爱、同居一年多的时间,共从丽美手中骗钱77000元。 骗局在不断重复 小玉是通过朋友介绍于2002年5月与朱志刚相识的,两人认识时间不长,就开始同居。到2002年11月,朱先后从小玉手里借走31000元。 正当小玉憧憬着与朱志刚未来的美好生活时,陈红又一个电话打给了小玉,小玉才知道朱志刚外面还有人,并且见到了朱志刚穿衬衣躺在陈红床上的一幕,但是朱志刚轻车熟路地给小玉写了保证书。小玉相信自己能够感化朱志刚,一定会将朱志刚从陈红身边拉回来,她先后共借给朱志刚8万余元。 伤心恋人还有一个 朱志刚在2002年7月,又到婚介所登了记,不久就有一个叫主英(化名)的38岁女子成了朱志刚的“恋人”,不久他们又住在一起。主英通过向朋友借钱,先后10多次共借给朱志刚28000元钱。主英后来发现被骗后,就到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3月25日,葫芦岛市龙港警方对朱志刚立案侦查,3月26日,朱志刚被刑事拘留。经过调查,朱志刚在与丽美、陈红、主英、小玉周旋时还与另外一名女乡干部“谈恋爱”,一共骗这些女子近20万元。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犯诈骗罪判处朱志刚有期徒刑1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