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提醒)广告不能使用“最高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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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8:3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某某汽车最优惠、服务最周到”这样的一条广告就挂在同安阳瞿村某大厦店面上。2月19日,同安工商分局祥桥工商所查处了发布该广告的商家。 经了解,该红布条广告是厦门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同安经营部自行设计并设立的,工商人员指出:该户外广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布户外广告,同时使用了最高级语言,已分别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违反广告准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发布广告,必须交由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才发布,同时要注意广告语言的规范化,不得使用顶级语言或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语言,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阻碍他人与竞争对手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干扰和妨碍竞争对手的正当经营活动。(林艺雅吕炳沙)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