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官帽商”是最大的“奸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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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8: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李铁成、商殿举、孙孔文、马招德,四个名字来自不同的地方,只因“卖官”的案底,被“捆绑”在了一起,绑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日前,中组部通报了这四起受贿“卖官”案件及查处结果。联系到刚刚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我们强烈地体察到了中央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决心;同时,也都看到了这项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与艰巨性。
读有关消息时,有一个强烈感觉,这四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县太爷”,哪里还有半点共产党员的味道?他们分明成了不折不扣的“官帽批发(兼营零售)商”。而这种“官帽商”,毫无疑问,是最寡廉鲜耻的“奸商”! 也许,他们在人前、在阳光之下,也在做人事、说人话,或者还做了些应做的工作。但是,背地里,“暗箱”中,他们却丑恶本性大暴露,贪赃枉法,贪财受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牟取私利的“商场”,干起了买卖“官帽”的营生。一个李铁成,就卖出了110顶“官帽”,获取不义之财142.9万元。情节何其严重,气焰何等嚣张,危害之大、影响之坏,的确难以估量! 反腐败当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易事。反腐败,冷静去看,还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难题。这是事实。但是,我们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放松反腐败工作,相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这几年,我们有了一些有益有效的实践。比如,行政审批改革就是一种釜底抽薪之举。不用审批的,就坚决取消;可以下放的审批权,就干脆下放;没必要政府管的,就交给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去管,不必都掌握在官员手里。 同样,对于“官帽”,对于人事任用,决不能让“一把手”或其他什么手握重权的一个人说了算。要建立选人用人的督察制度,发现一起作弊者,立即严厉查处一起,不要弄得“一捅就是一个大窟窿”。在此基础上,建立畅通高效的案件查处机制,让“官帽商”有所忌惮。各级纪检监察乃至法律机关,都要秉公办事,而不应官官相护,决不搞藏着掖着,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养奸,真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能公示的,一律公示,包括过程,要全程透明。一切都在阳光之下,这样,腐败才会无藏身之所。这,也是有效遏制“官帽商”“生意”的高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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