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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北大女生表达愤怒的方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0:26 中国青年报

  作者:沸腾

  据《京华时报》2月29日报道,2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501房间,“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第二届全国选拔赛”颁奖仪式上,一名北京大学女生领取“最佳辩手”奖后,出人意料地当场撕碎了奖状,随后与同来的几名队员扬长而去。来自全国19所高校的100多名参赛代表、大赛组织者和10多名国际法官目睹了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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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北大代表队认为,由于组委会人员中有人大参赛学生的同学,评委法官又是人大老师所请等原因,使北大代表队没有进入前8名;而组委会则说是北大代表队的报名材料封面出现了学校名称等暴露性信息,依据比赛规则被扣了分。

  应该说,出现这种情况,主办方负有一定的责任。组织者即使是公正的,评委是可以用人格和学术声誉来担保的,但由于没有采用国际通行的回避制,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同时,如果北大代表队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则,报名处应该当场指出,或者干脆取消其参赛资格。但是,既允许别人参赛,又要因此扣分,那么实际上早就剥夺了人家夺冠的资格———这似乎有一点开玩笑或愚弄的因素在里边。

  由此看来,北大女生的愤怒似乎就可以理解。应该说,这位女生毕业以后,手持“最佳辩手奖”的奖状去找工作,将会比一般同学容易一些。但她也许认为,比赛公正乃至社会公正比个人的声誉和利益更为重要,所以撕毁了自己的奖状。

  虽然北大女生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我认为她的表达方式是不恰当的。她当场撕毁奖状,对评委是一种藐视,对主办方是一种打击,对观众是一种亵渎,对自身的形象也是一种破坏。正如北大法学院团委书记所说,撕毁奖状是一种不理智的过激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不对的。当然,同我国台湾和某些外国议员在议会打架和砸场子相比,这位女生还算是一种“文明的愤怒”了。

  世界上有一种最高级的愤怒,那就是置之不理。诺贝尔奖是许多人一生中梦寐以求的理想,但是就有少数人并不看重它,甚至轻视它、诋毁它。这些人采用的方式比这位北大女生高明,他们不是到场把奖状撕了、把奖杯砸了、把美金撒了,而是根本就不去出席颁奖仪式。法国哲学家和作家萨特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虽然北大女生的意外举动同样引起了轰动效应,但是她的行为的“文明含量”就显得低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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