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促进港口建设和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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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1:25 新华网 | |||||||||
为了促进港口建设和天津市经济发展,天津海事局于3月1日推出并施行24项便民措施。 天津海事局是对本市沿海海域和港口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多年来,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宗旨,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和服务,促进了辖区水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此次推出的24项便民措施包括:公民可以以个人名义申办船员证件;《海员出境证明》当天申请、当天领取;申请《海员证》可加急办理;船员申请证件时,如需提交的材料中包含的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等系天津海事局签发的证件,可免于提交;可为在航船员办理适任证书、海员证,补发各类船员证件;在海员证审理过程中,采用信誉制管理办法,在申办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免交有关劳动关系证明;个人或单位申请办理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免交有关劳动关系证明等。(通讯员葛树增刘连锋)(来源:天津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