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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不算偷顶多算拿? 现代版孔乙己被拘14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1:32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3月3日消息:“窃书不算偷。”孔乙己偷书被抓时就是这样跟人说的。3月1日,市区一偷书贼被抓时,居然也这样对众人狡辩。前天下午3时,一名二十多岁、穿着西装的男子,走进市区飞霞路一家书店。进去后,像模像样地拿起几本书漫不经心地翻着,他还不时地向周围张望。大约五六分钟后,该男子空着双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来。

  出口处的收银员发现该男子的两只手臂一直夹得很紧,感觉不对,就叫一位同事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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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进行盘问。也许是做贼心虚,刚被盘问,该男子的身上就掉下两本书来。随后,营业员又从该男子身上搜查到三本新书。正当营业员拿起电话准备报警时,该小偷发话,偷东西是犯法的,但是偷书例外,古人说过,偷书不算偷,顶多算拿。说得振振有词,令人哭笑不得。

  将偷书者移交给办案民警时,该书店的营业员风趣地说:“如果偷书不算偷,那书店的书早被偷空了,谁还敢开书店啊?”据了解,偷书者黄某是江西人,今年27岁,曾在2001年7月因偷书被五马派出所治安拘留。然而,黄某出来后,仍然坚持“偷书不算偷”的歪理,竟然重操旧业。

  据黄某交代,自己来温后因寻工无果,才走上偷窃道路的,但是由于偷大东西怕坐牢而没有胆量;去超市等地方偷小物件,又畏惧超市门口的安检警报。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去偷没有安装安检门的各家书店,每次去书店只偷价值100元左右的书,然后,以原价的三到四折转让给市区的一些书摊。

  虽然黄某坚持“窃书不算偷”的歪理,但他还是被依法处以14天的治安拘留。(温州商报 杨慈 程国定)

  (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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