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革市县政府机构 不得增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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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3:1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改革成效不以机构减少、人员分流数量为标准要看是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举措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较多、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的市可组建市政
●将市县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局,把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起来。 ●参照省的做法,保留市、县经济贸易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理顺盐业行政管理体制,将市、县盐业公司改为经济实体。 ●在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继续行使药品监管职能,划入卫生部门的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增加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维持现状,不单独设置。确因工作需要单设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在上级批准的机构限额内设置。 ●市、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在整合现有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园林等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设置机构,不断完善职能配置,理顺工作关系。 广东将推出6大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举措,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作动员、部署时强调,检验这次机构改革的成效,不能再以减少多少机构、分流了多少人员为标准,而要看政府职能是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副省长谢强华主持会议。 在现有机构限额内调整 黄华华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应我国加入WTO和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权关系,完善运行机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原则一是因地制宜。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现有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调整政府机构,建立与上级政府组织框架总体协调、又有本地特点的政府组织体系。二是权责一致。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理顺行政层级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严格履行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此次改革还鼓励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推进,适当加快改革步伐。 着力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 黄华华指出,市县政府是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的位置。他强调,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总的精神是“大稳定、小调整”,改革的重点是整合部门职能,理顺关系,集中力量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逐步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 不得突破限额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 黄华华强调,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国资委的职能定位、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将发展规划局改组为发展改革局,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发展促进改革。市县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要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解决职能交叉、工作扯皮的问题。按照必要集中和适度分散相结合以及权力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的职能和权限,处理好垂直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的关系,抓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电子政务建设、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社会中介组织改革等各项配套改革。 黄华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起责任;要通过反复论证,形成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改革要切实做到“三个不突破”,任何地区、任何部门都不得突破限额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禁条条干预,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记者林洪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