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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作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16:38 人民网

  人民网人民大会堂3月3日讯今天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受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作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各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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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受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审议。

  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在中共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3819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576件。其中,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84件,界别小组提案5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4件。按类别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541件,占43.1%;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017件,占28.4%;政法、统战和其他方面的提案1018件,占28.5%。

  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闭幕后,全国政协立即组织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将提案分别送交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所属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等共150多个承办单位办理;大会后提交的提案,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未予立案的已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截至2004年2月20日,98.8%的提案已经办复,其中,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占83.4%;因条件所限,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承办单位也实事求是地向委员作了解释。

  一

  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政协提案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多位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对一些重要提案的办理作了批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落实。提案承办单位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3]8号,简称“两办通知”),许多职能部门主动走访提案者,积极采纳和落实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协提案在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改进部门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建设方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等重大问题始终是委员们关注的重点,这方面的提案得到了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例如,关于加强企业法人诚信度管理、建立信誉档案的提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16个部委组成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经过调查研究,向国务院报送了工作总体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关于改革完善征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提案,国土资源部与提案者交换意见后,在起草关于征地管理的政策意见及《土地征用条例》中,吸收了提案的一些重要建议。关于将黑龙江省列为全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省的提案,国资委在办理提案的同时加快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并下发了进一步做好改制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提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统战部等部门当面与提案者沟通情况,进一步研究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还就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部署。水利部为了办好有关南水北调工程方面的提案,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关于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环保监督员的提案,国家环保总局与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环保监督员的职责与任务、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进行了多次研究,目前已聘请了太湖流域、三峡库区等环保重点敏感地区的3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担任环保监督员。

  在教科文卫体方面,委员们就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城乡医疗体制改革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提案,承办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提案的建议。例如,关于改进当前科学技术评价体系的提案,科技部采纳了其中的意见,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法》(试行)。教育部十分重视委员们呼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提案,专门走访提案者沟通情况,进行了大量而深入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委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起草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方面的提案,文化部在起草《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积极予以采纳。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提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卫生部等单位积极参加全国政协组织的重点提案调研,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在抗击“非典”期间,委员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献计献策,提出了关于设置发热门诊、在城市郊区设立集中收治医院、加大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提案,卫生部按紧急提案特事特办原则,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组织防治“非典”疫情过程中,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办理。政法、统战、社会保障及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是委员们关注的重要方面。对这方面的提案,各承办单位积极加以办理和解决。例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提案,公安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有关户籍管理的7项便民利民措施,并正在继续研究其他改革措施。关于尽快出台宗教事务条例的提案,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十分重视,多方面征求意见后,加快完成了宗教事务综合性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关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承办单位,在大会期间通过协商办理座谈会直接与提案者及部分委员沟通了情况,加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关于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提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进行了多次调研后,向国务院报送了专题报告,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积极组织落实。关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以及反腐倡廉、完善法制建设和发展体育事业等方面的提案,都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

  为了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本报告选择了六个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概况作为附件,供大家参阅。

  二

  一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及提案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十届政协的提案工作在九届政协的基础上,实现了良好的开局。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闭幕后,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根据贾庆林主席和王忠禹常务副主席提出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2003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转发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这对于推进政协提案工作乃至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推动“两办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强了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推广富有成效的落实措施。各承办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许多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批示或亲自参与提案的办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单位,承办的提案数量多,办理难度大,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使提案的办理更快、更实。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办公厅,陆续联合转发了地方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二)创办《重要提案摘报》

  为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政协领导及时了解提案中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创办了《重要提案摘报》,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贾庆林主席指出,创办这样一个《摘报》很有必要,可以使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了解重要提案的情况,又能促使政协委员积极提出重要提案。国务院多位领导同志分别对相关的重要提案摘报作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予以落实。

  (三)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自身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越来越重视提案质量。为使政协提案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全国政协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不断推动提案质量的提高。首先是做好服务工作。为使委员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向全体委员发送了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分类总目录、可检索提案全文的光盘及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为进一步增强提案质量意识,提案委员会起草了提高提案质量的宣传提纲,将由提案委员会委员在大会期间的小组会上作专题发言。二是充分发挥高质量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集中了集体的智慧,选题贴切,分析透彻,建议可行,质量突出。全国政协召开有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工作座谈会,交流推广提高提案质量的经验。通过出版发行《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及复文选(2003年卷)》一书,使提高提案质量有了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样板。三是严格把好提案审查立案关。按照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并及时同提案者进行沟通,说明情况。

  (四)积极推动提案的办理工作

  一是促进重点提案的重点办理。全国政协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作法,对研究确定的重点提案,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三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座谈,或者进行联合调研,进一步深化、充实提案的建议,积极推动重点办理。全国政协多位副主席分别参加了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重点提案调研活动和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加大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力度。一年来,共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8次,进行重点提案调研7次。例如,一些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就建立健全城市应急机制问题,提出了多件提案,在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及时召开了协商办理座谈会,组织提案者及9家承办单位负责人当面沟通情况。全会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了调研报告,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考虑提案委员会的建议,提出采纳意见。为推动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提案的落实,全国政协组织了有提案者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等承办单位参加的联合调研,在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调研报告中提出了具体建议,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批示,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落实。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全国政协通过与承办单位协商交办提案、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与提案承办单位交流情况,增进共识。一年来,提案委员会先后走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承办单位。2003年9月,全国政协召开了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交流贯彻“两办通知”情况,推广办理工作经验。

  (五)多渠道地发挥提案作用

  一是将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及时报送全国政协主席或有关副主席阅示。二是按照不同内容,将相关提案分送各专门委员会,作为调研参考。三是围绕十届政协第二次常委会议的议题,将有关提案整理成7份综述材料,提供会议参阅,并在重点提案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作了大会发言。四是将提案中一些重要情况和观点通过《政协信息》向中央领导反映,有关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批示。

  (六)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充分发挥《提案工作通讯》、《提案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作用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作,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例如,邀请新闻单位参加提案委员会的有关活动,召开提案工作情况通气会向新闻单位系统地提供新闻报道线索,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声音》栏目积极宣传政协的作用和影响,在政协报刊上宣传提案内容综述及办理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部分提案全文等等。

  (七)加强与地方政协的联系

  全国政协通过调研活动、现场办理提案、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地方政协沟通情况,加强协作,交流经验,相互促进。大力宣传推广地方政协开展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三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需要着重研究和解决以下问题:

  继续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国政协常委会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案工作新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调配合,整体推进。

  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使提案真正得到职能部门的重视并得以落实,关键在于提案自身质量,因此,不仅要关注提案数量,更要注重提案质量。要牢固树立提案质量意识,求精求实,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国家大局,关注决策需要,精心选择提案题目,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注重发挥政协的整体优势,增大提案工作的合力。政协专委会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注重把调研成果以及各种重要会议中有分量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提案,并积极参与重点提案的重点办理。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通过联合调研共同推动提案的落实。

  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促使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提案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在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加强跟踪与落实,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不断加强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做好提案工作条例的修改工作,并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要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各位委员,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为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二:公安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三:财政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四:水利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五:文化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附件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2003年,我委办理提案工作,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委领导的重视和各司局同志的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

  一、今年办理提案的主要特点

  (一)承办数量多。我委承办提案611件,(其中主办件489件,会办件122件),比去年多200多件,约占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总量七分之一,是国务院各部委中承办数量最多的单位之一。

  (二)办理难度大。今年由于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经贸委部分司局和原国务院体改办组建新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机构、人员和职能变化较大,致使我委提案交办到6月底才全部落实。另外,原计委各承办单位今年实行网上办理,而并入单位是纸质办理,增加了办理难度。

  (三)热点问题多。我委承办的提案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国债资金加快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吸引外资、民间投资和加强诚信建设等;三是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四是有关医药、电讯等方面的价格改革和建立监督机制,制止乱收费;五是加大对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六是解决就业问题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七是如何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这些都是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二、办理提案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履行。今年马凯主任在办公厅报送的《关于今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和办理工作安排》上批示:“做好提案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改进工作,推动事业的重要途径。委领导和各有关司局的主要领导同志都要亲自部署、专人负责、注重实效,件件有着落。办公厅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王春正副主任也批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刚刚组建,一定要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这也是我们转变职能、取信于民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司局领导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重点提案亲自办理”,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重点提案的办理,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1.积极配合、参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今年我委参加了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的“关于引进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关于建设敦煌莫高窟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等提案现场办理会议和调研活动。

  2.加强对重点热点问题提案的调研。许多司局通过出差顺访、专门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加强对重点提案调查研究,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如,工业司收到关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改造方面的提案27件,他们把相关提案的办理作为推动做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改造的重要环节,结合提案的办理三次到东北开展调研,专访夏德仁等提案人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起草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关文件,打下良好基础,并给提案人一个高质量的答复。又如,投资司在办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提案时,专门制定了调研计划,6月中旬,结合研究起草《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召开了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别是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的意见。7月中旬,积极配合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活动,在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的率领下,赴浙江省进行了调研。7月下旬,又专门赴广西进行了调研。

  (三)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深入做好提案工作。

  1.召开专业会议邀请有关委员参加。如,今年我委财金司根据童石军等委员提出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提案,与中国信息协会组织了一个全国性的座谈会,并邀请童委员参加了会议并讲话。我委朱之鑫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又如,能源司在召开华中地区“十一五”电力规划座谈会,邀请张玉麟等委员参加会议并讲话,对此,委员们反映非常好,认为这是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人联系的最好方式。

  2.电话联系、登门拜访、做好沟通工作。中小企业司在办理陈明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案前,由司领导带队登门拜访了陈明德等委员,同时还通过电话与苏志刚等委员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听取他们的意见,委员们对此非常满意,委领导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王春正副主任在中小企业司办理建议工作总结上批示:“中小企业司对办理‘两会’建议和提案很认真,对有些提案采取直接拜访和电话联系,进一步听取意见是个好办法,提高了办理效果和质量”。

  (四)办公厅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1.认真做好交办工作。召开了由主管司局长参加的办理提案交办会,会上及时传达了全国政协领导的讲话和委领导的批示,并请一些承办单位介绍了办理工作的经验,还对优秀承办个人进行了表彰。

  2.做好征询意见工作。今年我委发送了征询委员意见表,从反映的情况看,委员们基本满意。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又转请有关承办单位研究,并做好解释工作,尽量使提案人满意。

  3.开展评选优秀复文活动。2003年继续开展了评选优秀承办个人活动(即评选优秀复文)。经过办公厅推荐和征求各有关司意见,评选出30位优秀承办个人。

  (四)试行网上办理提案,工作效率提高明显。

  “提案办理系统”是我委网上办公的第一个投入运行的子系统。该系统从登记、批分、行文、核稿、签发、编号、查询、统计等环节都实现了无纸化,大幅度地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其主要优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了工作效率。(1)登记简便。过去承办的提案要在微机中输入要请一个专业录入员用4至5天,现在只用1、2个小时。(2)批分、转办承办单位快捷。过去转办一件提案一般需要两天,复杂的需要一个星期。而现在通过网上几分钟就能完成。(3)发函省力。过去给提案人发送函件,手工书写,费时费力,现在通过网上程序印刷函件,省时省力,大幅度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2.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有利催办和查询。(1)过去掌握办理情况、进行催办时,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现在网上设置“监控在办文件”、“监控办结文件”,每个承办单位办了多少,还有多少件未办,一目了然。(2)查询快捷。我委与其他部委共同办理的提案比较多,查询电话多,过去查起来很费事,现在通过网上查找,特别是设置“办文历程”,每件提案办理到什么程度都一清二楚,查询既方便,又准确。

  3.行文进一步规范,提高办文质量。网上办文格式化,方便了各承办单位行文。同时,每位同志的修改都能够保留痕迹,便于明确责任,保证办文质量。

  附件二

  财政部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在全国政协的有力指导下,2003年我部按时、保质地完成了607件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其中主办件318件、会办件289件。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多年来通过承办政协提案,我部各级干部不仅充分认识到政协提案办理是确保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而且充分认识到人民政协中专家汇聚,其所提提案大都紧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政策建议经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承办政协提案的过程就是向政协委员请教的过程,汲取专家智慧的过程,汇报财政工作的过程。为了做好2003年提案办理工作,部长金人庆、常务副部长楼继伟明确要求部内各承办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厅字[2003]8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提案承办工作作为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司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对重要提案要亲自参与承办,要从政协委员的提案中认真总结我们工作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改进我部各方面的工作,为人民理好财。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为我们做好政协提案承办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制度

  在多年的提案办理中,我部已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办理程序:一是派专人参加全国政协大会的提案组工作,直接受理应由我部承办的提案;二是对承办的提案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政协委员们关心的问题,报告部领导;三是召开部机关交办会,及时传达政协交办会精神和部领导批示,布置任务,明确要求;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对提案办理涉及的分发,起草复函、审核、签发、会签、核稿、印制、寄送等各个环节,都做到职责到处,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哪个人负具体责任,其所在单位的处长和司长负领导责任。

  三、把提案办理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2003年我部共办理政协提案608件,较上年增长16%。两会结束后,我部按政协办公厅的要求,及时将提案交到具体承办部门。第二季度,我们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袭击,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部机关干部不畏困难,不辞辛苦,不仅全力支持全国抗击“非典”斗争,积极打好部机关抗击“非典”保卫战,而且丝毫没有放松、贻误任何一件政协提案的办理。

  四、督奖结合,努力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

  加强督办是确保提案办理时效最有效的办法。对承办数量较多的司局,办公厅不仅通过打电话等形式了解办理进度,进行.督办,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出一期《督查通报》,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进行通报,起到了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确保了我部整体办理进度均衡,避免了在截止期突击办理、敷衍了事现象的发生。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我们不仅把政协提案的答复件纳入部机关一年一度的“优秀公文”评选范围,并且从2002年起,单设一、二、三等奖,以奖励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

  五、通过抓提案办理促难点问题的解决

  财政税收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政府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工具。财税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点。2003年我部承办的政协提案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调整税收政策、加大教育投入、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等方面,分别占我部提案承办总数的15.8%、9.4%、8.8%、3.3%、2%。为使提案答复更具针对性,尽可能使委员满意,我们反复强调,要在提案办理上多下功夫,能办的事尽量办到办好,一时难以办到的,必须有一个让委员能够接受的说法和解释,必要时先与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如在承办刘志忠委员提出的“关于三峡库区移民实施后期扶持案”(政协1349号提案)时,我部承办人员深入基层调研,与当地财政部门座谈协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并充分汲取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制定了《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推动了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把提案承办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三

  公安部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2003年,我部共收到全国政协提案117件。其中,需要我部直接答复政协委员的(主办)92件,需要回复有关部委的(会办)25件。按照全国政协办公厅的要求,截至2003年7月,我部承办的全国政协提案已经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一、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将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

  我部领导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今年以来,我部领导随全国政协调研组专程赴河北、广东、广西等地就城市应急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提交了调研报告。我部有关业务局的负责同志还受部领导的委托,就民盟中央和一些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灾害应急管理处置能力建设的提案与政协委员们进行了座谈。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期间,我部领导和有关业务局的负责同志按照全国政协办公厅的安排,专门到会听取了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了政协委员现场提出的问题。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我部立即召开了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交办会,对今年提案的办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提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统筹安排、加强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

  今年5月、6月是我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高峰期,也是全国防治非典工作的关键时期。由于我部承担了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社会治安组的任务,各项工作繁重艰巨,给政协委员提案的按期办结带来了很大压力。为此,我部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妥善处理防治非典工作与提案的办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特别是防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集中力量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分期、分批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非典疫情给提案办理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公安机关难以单独解决的问题,我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力争使所提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如,全国政协委员浦江、苏正国等提出的关于加强境外传统罂粟种植地区替代发展工作的提案,由于所需资金属于外援范围且投入较大、涉及程序复杂等原因,仅仅依靠公安机关自身难以得到解决。为此,我部于今年6月专门与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就建立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境外替代发展工作的资金投入问题进行了协商。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取得了进展。

  三、切实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注意听取政协委员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在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我部十分注重与政协委员本人进行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直接听取政协委员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详尽、具体地答复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机关的有关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政协委员满意。如,对于全国政协委员何悦关于建立防灾科教馆的提案,我部多次致电天津市何悦律师事务所向何悦委员了解情况,还委托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派员上门向何悦委员介绍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宣传、建设消防教育馆、向社会开放消防站等情况,向何悦委员赠送消防宣传画册、资料,并邀请何悦委员参观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站。对此,何悦委员十分满意,并表示感谢。为了及时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我部还建立了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常委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业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常委,充分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力量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四、认真吸纳合理化的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

  在政协提案中,对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改进社会治安管理、简化出入境手续、扩大对外开放区域、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部高度重视,在对这些提案及时进行答复的基础上,积极吸收、采纳政协委员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了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针对有的政协委员对前往深圳、珠海特区通行制度反映强烈的问题,我部有关承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迅速制定了改革办法,在报国务院审批后,于2003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简化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手续的9项具体改革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在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我部实行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办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为切实提高办理效率,我部办公厅对有关业务局承办的政协提案分别建立了基础台账,努力做到不漏掉一件提案。同时,我部办公厅还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对重点提案实行跟踪督办,随时掌握办理进度。我部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要求,认真研究、起草答复文稿,严把质量关。对于每一件答复文稿,我部办公厅都仔细核实、逐件把关,确保了提案答复文稿的办文质量。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性较强或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重要答复文稿,我部各承办单位都报送主管部领导审批,经部领导签发后发出。

  下一步,我部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公安工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改革和加强各项工作,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四

  水利部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2003年,我部克服非典的干扰,全部政协提案按时办理完毕。通过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对我部调整治水工作思路、推进水利改革和发展、解决南水北调工程中的重大问题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部办理的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共计85件,主要内容有:围绕水利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如依法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制定《长江法》等等;针对南水北调等具体水利工程的建议,如加强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防治、利用南水北调开发北方地下水库、南水北调工程中重视文物保护等;关心水和生态环境问题,有的建议加速新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尽早实施草原生态建设水资源保障工程等。

  截至7月底,‘我部承办的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委员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已经得到采纳。从目前我部收到的委员的反馈意见看,委员们对我部的提案办理结果是满意的。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布置及时

  4月初,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敬正书主持召开了各司局领导参加的提案分办落实和动员会。敬正书副部长强调,提案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事关水利工作大局,认真办理提案,对推动水利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改进水利部机关的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把这项工作做好:一要抓好组织协调;二要做好调查研究;三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

  根据我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部办公厅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承办单位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抓,同时确定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负责沟通情况和本单位的提案督办。动员会结束后,各司局领导迅速布置,每件提案都分到了处室,落实到了具体的承办人。由于分办及时、责任明确,没有出现提案办理工作的拖延和推诿现象。

  (二)克服困难,全力以赴

  每年的提案办理期间正值我国汛期,我部防汛抗旱等业务工作紧张,2003年4—6月的“非典”疫情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我部承办提案的各业务司局团结协作,努力克服困难,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提案办理工作丝毫不放松,按期和高质量地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

  我部规划计划司2003年承办的政协提案33件,占我部承办提案总量的40%。规划计划司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规划计划司业务任务重,人员相对少,经常加班加点。全司同志努力克服“非典”影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相互协作,有的处室还进行封闭式集中办公,采取拟稿、改稿流水作业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提案的答复工作。

  (三)广泛调研,认真办理

  每件提案,承办人员都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广泛查阅资料、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对提案的答复尽可能做到客观、准确、详尽,文字力求精炼,数据要反复核对,确保提案答复的高质量。对于提案中所提建议或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或近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近年政协提案中对南水北调工程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于南水北调工程涉及面广,工程技术难题多,为办好政协提案,他们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和深入地听取各方专家的意见。

  (四)积极沟通,抓好落实

  我部历来重视与委员的沟通联系。敬正书副部长强调:做好书面答复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要利用办理提案的机会,和社会各界建立密切的广泛的联系。特别是对那些因条件所限当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用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沟通方式,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诚恳地说明情况,主动赢得委员对水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主动与委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答复询问,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赢得了委员的好评。对于委员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五)总经经验,表彰先进

  我部要求各承办司局在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后,及时做好总结。我部规划计划司对每年的提案复文认真整理,编辑出版了《政协提案复文汇编》(光盘版)。今年10月部办公厅在延庆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交流会,传达了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今年的办理工作。

  我部每年都对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调动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积极性。提案办理工作已成为我部各单位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2002年度表彰了提案办理先进单位3个,优秀承办人14名,优秀联系人3名,收到了良好的激励效果。

  三、存在问题

  政协提案办理重在落实,应将提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加以利用。由于办理时间相对比较集中,答复任务比较繁重,对于一些重大的问题,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不能得到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因此个别提案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今后我部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重点抓好办理结果的落实。通过办好提案,积极参与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推动水利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五

  文化部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一、今年我部承办政协提案的总体情况

  今年我部承办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72件,委员来信6件,共计78件,较往年有所增加。

  我部党组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3]8号)下发后,部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办公厅与承办司局协调配合,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制,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文化事业发展。部领导还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

  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部主要抓住重点提案的办理,改进文化工作,把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化作推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具体做法是,在对承办提案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3类重点提案。一是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二是关于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三是关于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这3类提案约占承办总数的45%。这些提案的内容也正是我部的重点工作,提案反映了委员们对我部重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这些重点提案,我部集中力量予以重点办理,要求承办司局认真对待,特别是要通过重点提案的办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业务工作的意见和计划,以重点带动全面。

  二、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是近年来政协委员不断呼吁并献计献策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精神,我部采取措施发展文化产业。一是配合国家统计局、中宣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调研,摸清底数;二是联合国家发改委等,制定文化产业政策;三是出台《文化部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今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李长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据此,我部正在抓试点单位的改革,制定配套政策。一是联合财政部等,就公益文化事业建设进行调研;二是起草《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报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三是完善试点单位改革方案。

  (二)关于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近年来,不少政协委员提出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并对网络文化现状作了比较翔实的调查研究。对此,我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二是今年上半年,我部批准10家电信企业开展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销业务。目的是让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逐步占据市场主流。三是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今年5月10日,我部以第27号部长令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设立工作正在陆续开展。

  (三)关于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今年不少政协委员呼吁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立法工作。2002年8月,我部已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建议稿上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我部继续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全国人大已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目前,我部正在组织制定“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意见”等,并于2003年10月27日至30日在贵州召开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交流情况,部署试点工作。三是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作为艺术学科的研究重点,纳入全国艺术科学重点规划课题。

  三、贯彻落实“两办通知”情况

  今年我部主要从以下方面贯彻落实“两办通知”:

  一是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对于复杂、疑难的提案,我部强调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对于这类提案,特别是一些老问题,办公厅明确要求并协调承办司局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听取委员们的意见,争取达成共识,避免反复。

  二是加强重点提案的办理。对于重点提案,办公厅予以重点跟踪、督促检查。承办司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并在答复中详细介绍情况,让委员满意。

  三是做好优秀提案推荐工作。经认真筛选,2003年我部共推荐优秀提案3件。推荐数量不多,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全国政协的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四是规范提案办理格式。在办理工作中,各司局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办理,办公厅加强审核把关工作。

  附件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2003年,我局共办理政协提案38件,委员来信3件。委员们关注较多的,一是加大医药广告管理及与其相关的问题(11件);二是打击假冒伪劣和食品安全问题(9件);三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6件)。我局办理提案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办理工作

  2003年政协提案交办会后,我局为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各司局综合处长会,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办理单位及其职责、办理时限等。二是采取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承办单位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在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及政协关于办理提案的有关要求,使各司局承办人员克服提案年年有、年年办而容易产生的消极应付、怕麻烦的模糊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为顺利开展办理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厅的副局长亲自抓,各承办单位由分管司局长牵头负责,并列入每年二季度重要工作内容。每年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分管局长都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督办工作进程,指导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办理工作见成效

  办理提案关键在于落实,而抓好落实的基础是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办理制度。多年来,我们以健全提案登记制度、催办制度、会办制度、答复文稿审核制度、回执制度、与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等为中心,扎扎实实开展办理工作。

  1.及时分解任务。对承办的提案及时进行分解,制成交办表,明确办理工作的责任单位,随后,召开提案交办会,把提案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要求各承办单位和人员准确研究个案、分析原委、把握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办理。在办理工作中各司局对相关问题定责任单位(人)、定办理内容、定办理时限,使每件提案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2.加强综合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办,是确保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的重点。为此,我们建立并严格执行包括交办、催办、答复、审核、跟踪办理五个环节的综合督办制度。我们采取了部门促办和定期催办等形式,定期进行检查,对紧急提案进行跟踪催办,对重要提案重点催办,对一般提案定期催办。在办理质量上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理情况草拟答复内容,办公厅按统一格式答复委员。

  3.坚持开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采取各种形式当面征求委员意见,是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确保办理标准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做好书面答复委员意见的同时,更加注重开门办理,与委员直接见面,加强交流,沟通情况,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以切实改进我们的办理工作。2003年6月24日,就十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众多委员关心的关于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的提案,我局主办局领导带队,与委员进行座谈协商,汇报办理情况,进一步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受到委员们的欢迎。

  三、狠抓重点,举一反三,积极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提出提案,既反映了委员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表明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因此,我们的办理工作不局限于解决提案本身提出的问题,而是以解决这些问题为契机,对委员们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深化提案办理,改进工作。

  近年来针对委员加强对企业诚信度管理建立信誉档案的提案,我局下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并在北京、上海等地认真实验的基础上,进行了经验总结。2003年8月,我局在全系统部署了以信用建设为重点,强化全程监管的市场主体监管制度。以市场主体的准入、存续和消亡为主线,以信用监管为重点,由侧重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管,向强化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的监管转变,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后延”,推进职能整合,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企业信用指标所反映的信用状况,将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分为守信标准、警示标准、失信标准和严重失信标准,并相应地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类。为有效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一是实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二是公开违法行为记录。三是公布典型案件。通过以上监管活动,树立守信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针对委员提出的按照国际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提案,我局在加大对“中华”、“美的”等我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国际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侵犯“丰田”、“奔驰”、“阿迪达斯”等国际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十数起,案值1625.5万元,罚没金额380.6万余元,有效遏制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委员关于加大医疗广告管理力度的强烈要求,2003年上半年,我局在全系统部署了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专项行动。据初步统计,北京、上海等22个省(区、市)共检查医疗服务、药品广告125450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215件,罚没金额2936.02万元。

  多年来,我局以办理政协提案为契机,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真正把解决委员们提出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转变为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突破口,转变为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取得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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