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时评:“一费制”重在“一费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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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0:4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这两天,全国很多媒体都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表示,从今年秋季起,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将推行“一费制”,可收适当的杂费、课本费,不再收取学费;所有行政性教育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以实现从制度和政策层面解决乱收费问题。 教育“一费制”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两年,国家扶贫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两年许多实行教育“一费制”学校,并未完全将那些涉及老百姓额外负担的教育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的范畴。由于“一费制”未能真正实现教育收费的“一费了之”,在一些地方还留有“口子”,就给了一些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可趁之机。 根据过去一些地区实施“一费制”的经验和教训,如何真正落实“一费制”这一政策,我觉得需要填补的空间还很多。 就“一费制”的征收范畴来说,我觉得太过狭窄。比如,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可收适当的杂费、课本费。显然,这些所谓的“杂费”是主要用于学校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支出。而在义务教育阶段,这些费用本应在免收之列。因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的硬件设施和教师薪资都是由国家出资的。当然,收取一定的“杂费”,对于某些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来说,可能是改善办学条件的途径之一。但这种“杂费”很容易给“一费制”开了“口子”,难以从根本上堵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现在一些学校就以改善办学条件为由,要求学生家长捐资、赞助;一些学校还举办各种补习班、超常班、兴趣班,这些都是要收费的;此外,一些学校还向学生收取诸如体检费、游泳费、实验费、保险费、看电影费、勤工俭学费、膳食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等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而一些学校收取这些费用的时候,多是将之定性为学生“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杂费项目”,显然,这是用所谓的“代收杂费”名目,来为其教育乱收费行为扫清了阻碍。在实际操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和望子成龙的家长,面对教师和学校领导,毫无疑问只能选择这种“自愿”缴费。 可见,如果“一费制”不能完全实现“一费了之”,学校仍拥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权力,“一费制”本身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功能就会大打折扣。而学校的收费,也多表现为隐性收费,不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普通教师,都很难说得清,这也就很难保证教育收费的透明性。而且,按照“一费制”的规定,收费标准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订,这也都容易使“一费制”变得模糊起来。因为没有完整的统一标准,“一费制”只会让人觉得是换了一种叫法,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变,老百姓就会认为这是“换汤不换药”。 以前普通学生家长对待教育消费缺乏深层的认知能力,加上他们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以及传统的“学而优则仕”观念,使他们对教育消费中出现不合理现象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而现在学校基本上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力过大,手执尚方宝剑,收费名目自然由校长决定,普通教师只能听命于之,这也会使教育收费失去有效的监督机制。 因此,“一费制”只有真正实现“一费了之”,才能实现教育收费的透明性,实现教育收费真正公开、公正和公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