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小保姆受聘两天杀害雇主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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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0:47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3月4日电(记者李霞)一个“毛遂自荐”的保姆,受聘两天后即杀害了年近七旬的雇主。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案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2月7日黄昏,曲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麒麟区西门街一王姓老人被杀死于屋子内。经民警查明,案发后去向不明的小保姆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公
2002年6月,一起抢劫案的告破终于牵出了这个小保姆。经调查,案情浮出水面:2001年2月7日早上6点左右,小保姆因生活小事与年近七旬的雇主发生争吵,随后便用水果刀刺杀雇主的头部、面部,当雇主向邻居求救时,保姆又随手将一截蜡烛塞进雇主嘴里阻止其呼救,最终使雇主头部多处受伤并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保姆将房门反锁,逃离了现场。 近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案犯的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并伙同他人通过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时未满16周岁、犯抢劫罪时不满18周岁的情况,依法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此案引起了当地市民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案件的教训十分深刻,市民在聘请保姆时应通过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以免“引狼入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