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杀人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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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0:59 哈尔滨日报 | |||||||||
湖北消息罪犯谢洪涛在入室抢劫杀人致死7年后,以提供破案线索为由向受害人亲属索要赏金,结果落得被捕下场。2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谢洪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月,曾担任武汉市某公司业务员的王大寨(目前在逃)因不能归还单位货款,遂与谢洪涛共谋“搞点钱用”。在谢洪涛提供其“麻将朋友”张敬涛家有钱的
次日上午9时许,谢洪涛与王大寨携带作案工具,再次来到张家,持刀逼住张敬涛,并将其捆绑,搜出人民币2000余元及寻呼机等物。随后,用电源线勒其颈部,将其放至卫生间浴缸中,放水溺死。为劫取更多的钱财,谢洪涛与王大寨继续在张家守候,并于当晚乘张敬涛的姐姐及姐夫到来之机抢得人民币2200元,随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谢洪涛利用张敬涛的父亲急于破案的心理,于同年5月化名“小李”,多次用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破案线索为由索要五万元赏金,后因怀疑张父报警而未果。2003年8月,谢洪涛再次与张父联系,仍以相同理由向其索要六万元。结果,在去年8月13日被公安人员抓获。谢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洪涛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并导致一人死亡。谢洪涛归案后,虽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其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均属极其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