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至3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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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1: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法人每年年检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请省直及中央驻闽各有关事业单位抓紧时间办理法人年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按规定,超过年检期限,没有年检合格标志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失去效力。
钟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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