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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嫂可保意外伤害险 30元保费最高理赔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1:3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李硕君)

  外来家政服务人员将实行意外伤害保险措施,30元保费最高理赔1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在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已超过300万人,每3个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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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已有1个来沪民工。主要集中在服务业,约占35%。目前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一般都是通过中介机构或由雇主家庭直接雇佣的方式提供服务,由此所形成的民事劳务关系目前不属《劳动法》的调节范畴,其中的外来家政服务人员也不属本市综合保险的范围。但是由于本市家政市场中外来从业人员已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她们在受到意外伤害时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针对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的特点,推出年保费为30元、最高理赔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办法,把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了保险范围,并在社区设立代理窗口,由本人或雇主家庭代为交纳保费。一旦遇到意外伤害,外来家政服务人员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理赔,大大降低雇主与保姆的风险。

  在具体操作上,市劳动保障局将建立网络查询系统,雇主在录用保姆前,通过网络查询其是否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若没有参加将由双方协商保费的承担,共担责任风险。对于本市高中端家政服务市场,政府将通过引导发展实体型家政服务公司,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家政服务人员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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