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嫂可保意外伤害险 30元保费最高理赔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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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1:3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硕君) 外来家政服务人员将实行意外伤害保险措施,30元保费最高理赔1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在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已超过300万人,每3个从业人员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针对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的特点,推出年保费为30元、最高理赔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办法,把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了保险范围,并在社区设立代理窗口,由本人或雇主家庭代为交纳保费。一旦遇到意外伤害,外来家政服务人员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理赔,大大降低雇主与保姆的风险。 在具体操作上,市劳动保障局将建立网络查询系统,雇主在录用保姆前,通过网络查询其是否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若没有参加将由双方协商保费的承担,共担责任风险。对于本市高中端家政服务市场,政府将通过引导发展实体型家政服务公司,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家政服务人员缴纳保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