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杜绝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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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2: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罡)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秋季起,重庆义务教育阶段将全面推行“一费制”,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据了解,推行“一费制”要明确四点:一是可以收费。由各级政府负责,不收取学费,但可收取适当的杂费;二是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三是实施“一次性”收费。所有行政性教育收费要
据介绍,截至2003年年底,全市部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已开始实行“一费制”,较大地减轻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家庭经济负担。据悉,即将全面推行的“一费制”的基本收费标准是(以农村为例):小学生每人每学年16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260元。浮动范围不得超过20%,要经过听证来决定。 此外,今年要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和“专升本费”等,不允许以改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学费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