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蛀虫八年贪污近三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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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2:21 天府早报 | |||||||||
农行宜宾分行贪污案被告人邹伟一审被判死刑 早报讯(何均洪记者郑宇)昨(3)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翠屏支行营业部联行会计邹伟贪污一案。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邹伟犯贪污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邹伟在1996年1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共贪污作案77次,贪污金额2890万元,贪污赃款用于炒股亏损12079766元,支付融资炒股利息173万元,还用赃款购买了三辆汽车、商品房等。案发后,追回赃款、赃物折款人民币1300余万元,尚有近1590万元无法追回。 2003年4月17日,农行翠屏支行在对该行营业部进行检查时发现,“631电子汇兑汇差”科目比札记应付汇差资金多2890万元,遂责成联行复核员邹伟负责清理。邹伟见其贪污行为很快会暴露,于当月22日在成都花1000余元制作了6张假身份证,当晚携款916万元驾车潜逃。同年5月12日,邹伟在贵阳市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