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开始专项整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6:24 北京晚报 | |||||||||
中小学周围200米居民楼院为禁区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宣布,从即日起暂停登记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对于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新闻照片室、计算机房名义变相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据了解,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的黑网吧,将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级工商部门将对本辖区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