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标就停批 河南向燃煤电厂挥出环保利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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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7:29 中国电力数据网 | |||||||||
本报讯 3月2日,河南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景明在全省燃煤电厂环保政策和技术培训会上宣布:河南要大力强化燃 煤企业特别是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对未完成限期治理脱硫任务的电厂,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报国家环保总局停批该电厂所 属电力集团公司在全国的所有新建、扩建项目。 河南是产煤大省,又是燃煤大省。多年来,河南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还有一大批电力项目在待批待建中。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河南省环保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要求,对脱硫项 目实施限期治理;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电厂,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报国家环保总局停批该电厂所属发电集团公 司在全国的所有新建、扩建项目。从现在开始,省环保局在“两控区”内全面推行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制度,直接核定各电力 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无许可证的企业不准排污。 河南省环保局还将根据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对各电厂进行核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 理。同时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5万千瓦以下小机组的关停情况进行检查,会同省发改委制定限期 关停计划。(贺焕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