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话当作公用电话经营 哥俩骗逃电话费共10万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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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05: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杨峥)北京市丰台法院昨天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氏兄弟有期徒刑7年和6年。原来,李氏兄弟报装了17部住宅电话却擅自当作公用电话经营,所收话费分文不交电话局,在半年时间内,兄弟俩骗逃电话费共计10万余元,并获赃款3万元。 据介绍,2003年8月28日上午,租住北京丰台南苑乡槐房南里一处民房的山东李氏兄弟正在搬家,房主李先生担心他们欠有电话费,就给电话局打了个电话想查询是否欠费。南苑
李氏兄弟中的哥哥交代,2003年初,他和弟弟带着乡亲的身份证来京专门做电话生意,按规定国内长途收费每分钟7毛,而他们只收3毛。由于他们的电话点设在城乡接合部,周围有许多来京务工人员,而且话费便宜,他们的“生意”一直都很好,但为了逃避话费追查,他们不得不经常搬家。 作者:记者杨峥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