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屠夫赔了猪肉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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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07: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新都法记者赖永强) 屠夫高某在卖猪肉时将他人打伤,法院判决他赔偿伤者医疗费,结果他付了一笔钱后,就拒绝付余款了。昨日,成都新都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扣了他猪肉15余公斤抵债,并对他进行司法拘留。 高某于2003年4月4日在新都区新繁镇一砖厂附近卖猪肉时,与李某发生纠纷并将李打伤,后经新都区法院判决,由高赔付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9000元,他在给付了一部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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