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涉农收费有新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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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09:06 浙江日报 | |||||||||
取消、免收12项收费,降低3项收费标准记者章建民通讯员蒋晓波陈达 2004-3-5 本报杭州3月4日讯(记者章建民通讯员蒋晓波陈达)笔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联合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免收12项涉农行政事业收费,降低3项涉农收费标准。
这次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有:农业部门收取的植物检疫登记证工本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中的兽医卫生条件审核发证费;定期技术监测费。免收的涉农收费项目有:水利部门收取的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工本费;农村家庭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交通部门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收取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教育部门收取的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指杂费执行农村标准的中、小学校)。 这次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项目有:农业部门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验)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海洋渔业部门收取的渔船海事调解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