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曝光“赖帐者”名单 两年追收逾期借款58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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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0:47 深圳特区报 | |||||||||
我市进一步加强清退借款工作,昨日曝光40个“老赖”名单,欠款时间最长的一笔款竟已欠了12年 【本报讯】(记者徐柳媚)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清退借款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2年3月至2003年12月,我市在22个月内累计追收各类逾期借款58.53亿元,解除担保风险11.66亿元。其中2003年追回各类逾期借款40.02亿元,解除担保风险7.55亿元。
昨天的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宗衡作了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清退借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穗明宣读了表彰清退借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清退借款返还兑现的决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伟雄通报了全市清退借款工作情况。 据了解,为确保清退借款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明确了在规定时限内归还的不再追究责任、有完全偿还能力的全数追回等追收政策,突出了对恶意拖欠、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行为进行优先追收等工作重点,提高了清退工作的效果。同时,我市还在全国率先规定类似案件的报案、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的程序,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恶意逃债的违法行为,坚持追收和查办案件相结合,2003年市清退办排查案件线索51宗,通过案件初查追收债务的17宗,通过办案追回债务近3亿余元。 许宗衡在讲话中指出,有关部门应提高认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完成清退借款的各项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宗后小单的原则,抓住重点,逐个突破,对借用政府基金的单位和欠款的破产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于那些在借贷款工程中牟取私利的债务人、批准人和担保人,以及恶意拖欠、逃避债务的欠款人,要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坚决予以打击;注重追收与规范相结合,加强审批监管和借出资金跟踪管理,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预防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加强廉政建设等措施实现标本兼治。 昨天,市清退办还首次向社会公布了长期欠债不还又不采取实质性措施的40家欠款单位。这次被曝光的第一批欠款单位主要是拖欠财政性资金借款、银行借款和企业借款的单位。在公布的欠款单位名单中,欠款时间最长的是深圳市鹏威贸易公司,该公司欠深圳市鹏基(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借款1200万元长达12年之久。而东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8年多来共拖欠市商业银行4笔借款4364万元,是欠款最多的单位。深圳市达誉实业发展公司9年拖欠市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也多达4187万元等等。 市清退办在今年第1号通告中指出,经公布的逾期欠款单位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和市清退办联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采取积极可靠的措施还款。对那些逾期仍然不予理睬的单位,市清退办将视情况依法依纪,采取必要的行政、纪律和法律措施,坚决追收各项逾期借款。市清退办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82099219,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情况。(记者 徐柳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