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当主诉检察官先过廉政关 北京检察系统尚属首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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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1:5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楚贵峰 通讯员邸静)记者昨天从崇文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拟任主诉检察官实行任前廉政信用民主测评监督机制,该举措在本市检察系统尚属首次。 该院制作的《拟任主诉检察官廉政信用民主测评表》涉及被测评检察人员个人的廉洁、公正执法的情况即在办案或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行贿,徇私枉法等问题;执行程序法及《内部执法监督实施细则》方面的有关情况即在办案或工作中是否
《测评表》将廉政信用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要求有关部门干警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填表测评,最后再由监察处相互监督统计测评结果,并将统计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院党组和政治处。崇文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该院此次对拟任检察官职务的3名检察人员分别在他们各自所在部门进行了廉政信用民主测评。经过认真测评,3名拟任职检察官人员的结果是:两名同志为全“优”,一名同志有一票“良”。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信用民主监督,崇文检察院今后还将在对拟主侦、主办检察人员和干警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立功受奖等项工作中对干警进行廉政信用民主测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