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暴打妻子 被判离婚还赔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4:2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妻子不堪丈夫长期暴打,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成功离婚并获得了赔偿。日前,这桩重庆市首例家庭暴力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被打的妻子获得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2000年,重庆渝北区人徐红与刘勇财结婚后,两人便口角不断,脾气暴躁的刘勇财还对徐红拳脚相加。2002年,难以忍受皮肉之痛的徐红准备前往重庆北碚区打工,刘勇财追到
徐红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刘勇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人身损害,并要求离婚。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之后认定了刘勇财对妻子暴力伤害的事实,作出了如上判决。刘勇财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注:文中人名系化名)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