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质疑班主任劝退升学无望学生获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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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8: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曹保印 据3月4日《燕赵都市报》报道:3月3日,石家庄市某中学学生向记者反映,该校为提高升学率,居然让初三年级的班主任劝退班上学习成绩差、升学无望的学生。班主任每劝退一名学生,就可以得到学校奖励的150元钱。
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养拥有健美人性的人,在这个前提下,作为教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挖掘并培养学生身上的人性美,使他们成为即便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也一样能健康、快乐生活的人。当然,如果好的学习成绩和健美的人性能兼而有之,那最好不过。可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的主客观差异,这样的双赢教育效果总是理想化的。所以,我们并不能够强求所有学生都德才兼备。在德与才之间,德总要占首位。这一点,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时刻铭记。 学校让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退学,教师因一笔小钱就劝退学生,这实在是严重丧失师德的行为。在这件事上,由于学校和教师的共同作为,教育被金钱玷污了,它损害的不只是所谓的“差生”的利益,对那些成绩好的学生也造成了隐性思想误导。因为在后者看来,“差生”的合法权利是可以不被尊重的,甚至是可以被随意剥夺或凌辱的。当这些“好学生”走上社会后,很可能会以此为标准指导自己的工作。这样的结果岂不可怕? 实际上,这所学校的做法还触犯了法律。我国实行的是9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教育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国家、社会和学校都应当依法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