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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传闻激起学车潮?有关部门做出解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9:54 大众网

  生活日报济南3月5日报道

  记者 李冉

  学习驾驶早已不再稀奇,但是近期,由于受到驾考考试费涨价传闻的影响,省城不少市民蜂拥而来扎堆学习驾驶,省、市两级车管所的报名人数急剧增多,仅3月1至5日5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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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市车管所就有2846人报名学车,学车火爆程度出现反常。

  记者今日从省车管所看到,前来参加理论考试的学员络绎不绝,室外的体检车前更是排起长队,即使现在报上名,要等到上车至少得1个月之后。在济南市车管所驾驶适应性检测中心,前来体检的人挤满了院子,排起长队等待着叫号,黑鸦鸦一片足有两三百人,就连院里的车棚也被临时当做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介绍,一周以来报名学车体检的人突然猛增,最多时一天有400多人,工作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上班时间提前到早上7点,还累病了好几个工作人员。报名的学员为了抢体检表,把门都挤坏了。

  记者从济南市车管所驾驶员培训科了解到,仅2月份这里受理的报名学习驾驶的人员就达9212人,比往年同期上涨了3倍,而3月1日至5日仅仅5天,就有2846人前来报名学车。来自省公安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数字表明,正常时期1个月的报名人数大约在一千四五百人左右,但2月份的报名人数却迅猛攀升至3500人。

  面对学车者爆增,省市交警部门普遍认为这一情况十分反常。省公安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这一现象与近期的考试费涨价传闻以及延长培训时间的传言不无关系,很多市民纷纷突击学车,希望搭上涨价前的“末班车”。延长学车时间?没有任何通知!——交警部门出面避谣本报济南3月5日讯 (记者 李冉)近来,由于关于考试费用以及培训时间等传闻,学车出现了异常的火爆。那么传闻是否准确?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交警部门,关于延长学车时间的问题,目前我省尚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省公安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关负责人讲,关于考试费用问题,交警部门将履行物价部门的政策,但是对于社会上风传的驾驶员培训要延长时间、增加考试难度的消息,目前我省还没有接到来自公安部的通知。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各地都应执行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目前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里面规定了驾驶员培训、考试的科目、内容和要求,在没有新的规章制度出台之前,将按照该办法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在考试难度上也不存在太大的变化,目前省培训中心正在建设电子桩考设施,电子考试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增加考试难度,而是为了杜绝一些人为因素对考试的影响。物价部门明确表示——收费只稍做调整培训费不会提高

  本报济南3月5月讯 (记者 周爱宝)记者就此次考试费调整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省物价局的有关人士。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执行的标准是1996年制定的,本次只是稍做调整。而驾驶员培训费仍然执行以前的规定,即大客车、无轨电车每人每期3500元,大货车、小型汽车每人每期为3200元,物价和财政部门没有上调的打算。调整后的考试费不向学员增收。

  物价有关人士对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进行了解释。本次规定“汽车、农用四轮运输车驾驶员考试费:每人每次700元”,“考试费由驾驶培训学校收取的培训费里列支,不得向学员另外收取”。据介绍,此前的驾驶员考试费一直向培训学校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次600元左右,此次上调至700元,其原因是交通部门增加了无纸化考试、计算机桩考费等内容。由于考试费是向培训学校收取的,因此不会增加学员的负担。

  有关人士介绍,驾驶员培训费标准仍然执行以前的规定,大货车、小型客车为3200元,大客车3500元,物价和财政部门没有上调的打算。由于现实中,培训学校应付竞争,把培训费降低了几百元不等,至于考试费增加后,培训学校是否会上调培训费,只要在3200元、3500元以内,学校可根据市场调整。关系驾照统统收回——我省出台措施严格控制交通事故

  本报济南3月5日讯 (记者 李冉 通讯员 丁芳 师华新)去年我省营运车辆发生事故22394起,死亡4487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45.3%和50.4%,交通事故在安全事故中仍占7至8成。记者今日从我省召开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遏制交通事故,将万车死亡率控制在8人以内。

  驾驶员出事追究发证人

  4月份我省将对现有客运驾驶员进行全面、分期分批考查审核,不合格的要坚决收回驾照;对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托关系走后门发的驾驶证要下决心收回。今后驾驶员发生重大事故的,同时追查违法违章发证人的责任。违法发证超过一定数量的给予清退。

  农用车挂牌交交警部门办理

  各级农机部门一律禁止为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辆发放牌证,3月底4月初,交警提前介入农用车牌证的移交。严查农用车违章载人,严重者扣证扣车。

  推行“黑匣子”

  在9座以上的客车上,全面推行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由公安、交通、物价、保险等部门联合实施。

  严禁拼装车

  发现有违规生产“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严肃处理,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编辑:(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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